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报告厅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向城路**盛世**1期3栋203号商铺
被投诉人1:****
地址:****大学****党校西侧
被投诉人2:**晟傲****公司
地址:**省**市**区**街道浍水**侧人民路东侧**锦润﹒悦府 5#楼 0901-0906 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矿山路9号万坤建设
四、基本情况
****报告厅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金额350万元,2024年7月19日发布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8月2日开标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于2024年8月5日线上提出质疑,被投诉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2024年8月19日提交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需作出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8月20日发送补正通知书。投诉人于2024年8月23日收到补正通知书,经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该项目投诉事项。本机关于2024年9月3日向被投诉人及****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均于2024年9月9日作出投诉事项回复。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返看电视无3C、节能证书。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操作电脑(攀升、13620H)无3C、节能证书。投诉事项3:LED显示屏制造商“****公司”是被**市****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投诉事项4:“****”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响应了19****中专业音箱、专业功放等多项标没有响应。投诉事项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公司”为led显示屏1.538、1.86的制造商与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不符,提供虚假信息获取中标资格。投诉事项6:室内4.75单红不具有3C证书。投诉事项7:“****”所提供的交换机(磊科、ES224G)没有入网许可证。投诉事项8:“****”所提供的配电箱20K、40K的型号不在“深****公司”配电箱的自我声明的型号当中。投诉事项9:我公司8月5日提交质疑函质疑中标结果,代理公司至今8月19日仍未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不成立,驳回投诉;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认定投诉事项5部分成立,投诉事项1、2、4、6、7、8、9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