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东升冷轧管有限公司年产气压棒300万支、角调器100万支及支撑杆300万支技改项目(先行)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66946 | 建设单位法人:梁晓静 |
梁晓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金**黄琅分水盐场3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气压棒300万支、角调器100万支及支撑杆300万支技改项目(先行)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90-C2190-其他家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金**黄琅分水盐场32号 |
经度:121.60278 纬度: 28.529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2-02 |
台路环建〔2019〕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1081MA2HJMQ05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489170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4891704 | 竣工时间:2023-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气压棒300万支、角调器100万支及支撑杆300万支 | 实际建设情况:气压棒300万支、角调器100万支 |
项目先行验收,支撑杆产品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建设气压棒、角调器及支撑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只建设了气压棒和角调器工艺,支撑杆工艺暂未建设。 |
项目先行,支撑杆工艺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颗粒物(焊接工序产生)排放标准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涂装各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其中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项目应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对边角料、废抛光介质、集尘灰、沉降灰、焊接废料、废切削液、槽渣、水性漆渣、浮油、物化污泥、废机油、危险包装固废、含油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等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危险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标准修改单的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该企业严格执行雨污分流,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氨氮和总磷执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污染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气:项目先行,焊接工艺暂未建设,暂未产生焊接废气。 项目产生的抛光粉尘工位集气汇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20m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涂装各工序废气:自动喷漆废气(含调漆废气)经喷漆室收集后与经喷漆室水帘处理的人工喷漆废气汇合再与流平废气及固化废气一并通过喷淋塔+UV光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20mDA003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喷塑粉尘:喷塑粉尘经喷涂处理线自带的滤筒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20m的DA004排气筒排放。噪声:企业已合理布置总平面布置,将高噪声工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厂房或车间;定期检查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监测期间,厂界东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固废:本项目厂区1楼西面建有一处一般固废仓库,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用于临时堆放一般固废;本项目在厂区顶楼建有一间占地面积20平方米的危险固废仓库。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出售给个人妥善处置;产生的危险固废委托******公司安全收储。 |
项目先行,焊接工艺暂未建设,焊接排气筒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922 | 0 | 0 | 0 | 0.092 | 0.092 | |
0 | 0.028 | 0.032 | 0 | 0 | 0.028 | 0.028 | |
0 | 0.001 | 0.002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006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650 | 0 | 0 | 0 | 2650 | 265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11 | 0.207 | 0 | 0 | 0.111 | 0.11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该企业严格执行雨污分流,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 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氨氮和总磷执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污染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2 | 隔油+芬顿氧化+混凝沉淀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该企业严格执行雨污分流,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 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氨氮和总磷执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污染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滤芯+布袋除尘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本项目喷塑粉尘经喷涂处理线自带的旋风除尘器及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20m的排气筒排放。 | 监测期间,本项目喷塑废气出口产生的颗粒物两周期排放平均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 | |
2 | 水喷淋+UV光催化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本项目自动喷漆废气(含调漆废气)经喷漆室收集后与经喷漆室水帘处理的人工喷漆废气汇合再与流平废气及固化废气一并通过水喷淋+UV光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20m排气筒排放。 | 监测期间,本项目涂装各工序废气出口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两周期排放平均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 | |
3 | 布袋除尘器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抛光粉尘工位集气汇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DA001 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本项目抛光粉尘废气出口产生的颗粒物两周期排放平均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①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已关闭窗户;②平面合理布置:已将高噪声工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厂房或车间,并保证高噪声设备和敏感点之间有足够的隔声降噪措施③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厂界噪声测点位昼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测点位昼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对边角料、废抛光介质、集尘灰、沉降灰、焊接废料、废切削液、槽渣、水性漆渣、浮油、物化污泥、废机油、危险包装固废、含油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等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危险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标准修改单的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厂区1楼西面建有一处一般固废仓库,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用于临时堆放一般固废;本项目在厂区顶楼建有一间占地面积20平方米的危险固废仓库。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出售给个人妥善处置;产生的危险固废委托******公司安全收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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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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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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