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上峰路(纵三路至环盛地块)道路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 招标人名称:****。
地址:平** 联系方式:张先生185****17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平**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15幢202室
联系方式:小曾 0596-****789。
2. 招标项目名称:工业区上峰路(纵三路至环盛地块)道路改造工程。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交易地点:****交易中心。
5.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
6.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7.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8.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00秒。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文桂、谢笑芝、陈其峰、林丰崇、沈加喜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省****公司 | 投标商务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的内容不完整,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5.1条款规定,****公司投标。 | / |
**省****公司 | 投标商务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的内容不完整,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5.1条款规定,****公司投标。 | / |
四、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6976.3元(含暂列金680000元) | 刘正忠 | 闽235********18981 | 杨永路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五、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①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5日
七、监督单位:****建设局 办公电话:0596-****25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