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线缆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83MADDFR9D1F | 建设单位法人:王新 |
陈董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工业园区高东、高西组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能源线缆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31-C3831-电线、电缆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工业园区高东、高西组8号 |
经度:119.986677 纬度: 32.17767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9 |
泰环审(**)〔2024〕0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83MADDFR9D1F001X |
2024-07-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100 |
5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83MADDFR9D1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83MADDFR9D1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204MA1XULHE2B | 竣工时间:2024-07-30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0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羌溪花园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根据《报告表》结论,在污染防治措施、事故风险防 范减缓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工业园区高东、高西组8号拟定地点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已在**省****工业园区高东、高西组8号从事新能源线缆生产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等详见《报告表》第11-14页你公司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或改变生产工艺等。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光伏线缆7418万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将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 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生产全过程,杜绝“跑、冒、滴、漏”,避 免发生污染事故,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程度。 | 实际建设情况:目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述的范围、布局等进行建设、生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各类废气收集治理。本项目押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m 排气筒FQ1排放;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量。废气排放按照《报告表》要求,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押出废气、印字废气、危废仓库废气。 押出废气:押出机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m排气筒FQ1排放;印字废气(G3):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气体导出口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 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废物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建设,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物临时堆场应按照要求设置环保标志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包装瓶、废清洗液、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瓶、废清洗液、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以上各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74.4 | 374.4 | 0 | 0 | 374.4 | 374.4 | |
0 | 0.112 | 0.112 | 0 | 0 | 0.112 | 0.112 | |
0 | 0.013 | 0.013 | 0 | 0 | 0.013 | 0.013 | |
0 | 0.0015 | 0.0015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15 | 0.015 | 0 | 0 | 0.015 | 0.01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23 | 0.0523 | 0 | 0 | 0.0523 | 0.05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也应符****处理厂设计接管水质要求。****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 化粪池 | 验收检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9-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以****处理厂设计接管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本项目押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管道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1排放,FQ1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危废仓库废气抽风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气体导出口无组织排放,押出工序未捕集废气、印字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本项目厂区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限值要求 | 押出机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m排气筒FQ1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押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管道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FQ1排放,FQ1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危废仓库废气抽风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气体导出口无组织排放,押出工序未捕集废气、印字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防治措施 |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 建设单位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1)设备选型时采用性能先进、高效节能、低噪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2)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3)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内,通过厂房隔声、减振垫、距离衰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本项目风机均置于室外,外部设置隔声罩,在安装时应自带减振底座,安装位置具有减振台基础,风机的排风管道使用柔性软接头,能够大大降低噪声源噪声;(5)本项目空压机置于室内,经过厂房隔声和减振垫减振能起到很好的减噪效果。 |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 要求,对厂区实行分区防渗管控,对相关区域进行防渗处理, 加强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的巡检和管理,加强土壤、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工作,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已落实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 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废物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建设,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物临时堆场应按照要求设置环保标志牌。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包装瓶、废清洗液、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瓶、废清洗液、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以上各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已落实 |
表7 风险设施
1 | 7、按照《报告表》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 事故减缓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 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 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 ****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 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方案》(苏环办〔2020〕16号),你****管理部门对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 | 已落实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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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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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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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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