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24年8月(项目5)核医学科体外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8月(项目5)核医学科体外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1个包,拟确定中标人1名。(采购详情见第五章)
序号 | 科室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及限价单价(元) | 预算及限价总价(元) |
1 | 核医学科 | 体外分析仪 | 1台 | 100000.00 | 100000.00 |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招标网上发布。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3日09:00至2024年9月27日17:00。(**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3、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请访问我司官方网站(http://www.****.com)选择“登录入口”——“供应商”进行登录或注册,登录系统后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时间)
1.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省**市**区总商会大厦B区21楼2106-1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817-****78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总商会大厦B区21楼2106-1
联系人:杨坤/谭周菊
联系电话:0817-****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