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道安全防护隐患整治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县县道安全防护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名称) 2024 年9月19日在 ****县赤东镇范铺九组201号(开标地点)开标,并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一、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绘新**工程 ****公司 | **县裕通****公司 | **县通兴****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52.00 | ****385.00 | ****671.30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38051 | 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78332 | 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37594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 (鄂)JZ安许证字〔2012〕007379 | (鄂)JZ安许证字(2012)007138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866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如有) | 童俊英 鄂142********03343 | 袁婷 鄂242****25549 | 甘世勇 鄂242****21335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9月 21日 17:00 时至2024年9月24日17:00时(**时间)。
三、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四、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系人:张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赤东镇范铺九组201号 联系人: 邢女士
电 话:131****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