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增强残疾人生活品质,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运残联[2022]1号】文件精神,经县残联理事会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承担我县2025年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残联服务目录制的机构,将不能承担托养服务工作。
一、征集范围: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及其它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服务内容及补助标准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是通过寄宿制托养、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三种服务方式,为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以及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社会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补助标准每人4000元/年。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经营许可证,且依法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资金有保障,且运行、信用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事故。承担过残疾人托养服务且服务质量符合标准的机构优先纳入机构管理目录。
(二)不少于1名专职管理人员,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储备或配备各类专业人员。
(三)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米,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房,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
(四)能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辅导服务、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辅导、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
(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报名相关材料
1、**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准入目录制申报表
2、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3、服务机构简介;
4、管理和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证书;
5、办公场所、设施等相关印证资料;
6、机构运营及信用相关资料;
7、机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五、其他事项
1、要求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务必实事求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征集资格。
2、****残联初审,将机****残联审核后,纳入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承担托养服务任务。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机构****残联教就股11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燕锋
电话:138****9939
附件: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准入目录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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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1日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准入目录制申报表
县(市、区)残联
机 构 情 况 | 机构名称 | |||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机构注册登记证号 | 机构地址 | |||
行政管理人员(数) | 服务人员(数) | |||
服务形式 | □寄宿制托养 □日间照料托养 □居家托养 | |||
服务内容和价格 | ||||
机 构 简 介 | (不低于800字) | |||
县(市、区) 残联意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残联 意 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需提供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管理和服务人员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固定办公场所、设施等相关印证资料;2、机构运营及信用相关资料,承接过服务的机构需提供近年服务资料;3、《残疾人托养服务》中“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评价表”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