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蓝天路121号部分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 ||
50.33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 |
40000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2024-09-20 至 2024-09-29 | 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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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330203 | 类型公房出租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租期开始时间 | ||
租期 | ||
目前状态 | ||
2024-09-20 | 挂牌截止时间2024-09-29 | |
是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0)个周期 | ||
1、申购保证****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交易方式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3、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按首年租金的1.5%收取。 4、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竞价结束后,承租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6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8、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9、房屋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 10、在租赁期间,易耗品(如有)的更换由承租人自行完成,承租人日常使用相关设备设施的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如有)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并保障安全。 11、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间代表出租人或以出租人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承租人无权将出租人授予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将该房屋的全部/部分转租、转包、出借、抵押或设立其它有损房屋权利的行为、与其他经营者进行租赁房屋的交换等,或就该房屋与第三方**营业或委托第三方经营或由第三方进行承包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令其他主体参与该房屋的经营和使用,如有上述任一行为,皆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12、该房屋仅限承租人整体商业、办公自用,承租人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3、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4、水电、物业费自交付之日起算,承租人需自行缴纳。 15、本标的房屋按现状出租,如需维修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 16.交付宽限期届(三十天)满出租方因清退原因仍无法交付租赁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出租方应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17.本****集团蓝天路121号部分商业用房,位于主体建筑的西侧,共3层,出租面积为1160㎡(一层面积93.33平方米,二、三层面积均为533.33平方米)。 18.此房屋不得从事餐饮业或娱**。 19、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20、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的15点前。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挂牌价出租。 23、合同详见附件。 24、除履约保证金4.5万元外还需另外支付水电押金1.5万元。 | ||
无 |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报名提交时点查询结果为准)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000元。 | 履约保证金4.5万元 |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截止日15: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11********9000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 | ||
蓝天路121号部分商业用房 | 所在地区**省-**市 | |
蓝天路121号 | 所属单位||
权属证明 | ||
资产概述 | ||
徐浩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7194 | |
0574-****5400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市**区宁穿路1901号 |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