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6日 14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2025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
1-1 | 原煤 | ****2024-2025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 700(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7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供暖期结束。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执行黑财规【2023】32号文件的几个问题》回复****政府机关职能划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即可”情形的,****政府职能划分文件。
各供应商请依据以上两种情形,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
名称:****
地址:**省**市**县杏山乡
联系方式:188****9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开发区A1-1
联系方式:0459-****8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45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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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