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校区**学生宿舍9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4〕822号
省教育厅:
《关于商请同意******校区**学生宿舍9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苏教发函〔2024〕3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属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苏教发函〔2022〕125号),****为列入省属高校学生宿舍建设重点项目清单(2022-2025年)的本科院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满足基本办学需求,服务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校区**学生宿舍9号楼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开放大道50号******校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1栋学生宿舍楼及1座后勤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1222平方米,其中宿舍楼10892平方米,后勤服务用房330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
四、项目建设工期为28个月。项目总投资估算6659.8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5625.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03.26万元,预备费231.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不得违规新增债务。
五、根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采购等应依法进行招标。
六、本批复依据文件包括:
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校区**学生宿舍9号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3〕1197号);
2、省教育厅关于商请同意******校区**学生宿舍9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苏教发函〔2024〕73号);
3、******校区**学生宿舍9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不动产权证(苏〔2018〕**市不动产权第****907号);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七、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八、根据《****办公厅关****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1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作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和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1号)开展建设,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专业化水平,防范建设风险。
九、****中心******按照批复的工程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投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并按程序报批,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等相关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实行项目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
十、根据《省****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0〕68号)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请你单位按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下阶段,要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十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19日
(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