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303/2024-00416 | 分 类: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2024-07-19 | 公开日期: 2024-08-0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4〕816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智慧医养结合****基地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4〕816号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报批******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苏卫规划〔202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研究中心出具的《关于******智慧医养结合****基地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苏发研投评〔2024〕3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对接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培养医养结合高素质复合型综合人才,原则同意********智慧医养结合****基地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科技大道9号****科技路校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医养结合****基地主楼和辅楼2栋建筑,总建筑面积32892平方米。主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77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571平方米,主要设置医养结合、智慧康养实训用房及教师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5217平方米,主要设置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辅楼地上3层,建筑面积5104平方米,主要设置医疗护理实训用房等。同时,建设室外道路、管线、绿化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项目总投资估算22401.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936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71.2万元,预备费1066.7万元,不含实验实训设备投资。所需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不得违规新增债务。 五、根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采购等应依法进行招标。 六、本批复依据文件包括: 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智慧医养结合****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3〕888号); 2、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报批******智慧医养结合产学研创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苏卫规划〔2024〕8号); 3、******智慧医养结合****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智慧医养结合****基地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0016号);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七、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八、根据《****办公厅关****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1号)、《****办公厅****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40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作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九、****中心******按照批复的工程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投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并按程序报批,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等相关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实行项目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 十、根据《省****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0〕68号)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请你单位按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按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执行。下阶段,要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十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19日 (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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