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565-2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杂货码头分公司3号修胎车间出租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10.1510 万元/年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1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24-09-23 ~ 2024-09-27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2024)2565-2********公司3号修胎车间出租 | ||
标的类型 | 权益性资产 |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庄女士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资产描述 | 3号修胎车间出租 | ||
现场查勘安排 | 1、踏勘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80****2218,提前一天预约踏勘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上传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场查勘书》,在项目附件材料中自行下载 |
资产信息
资产所有(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2024)2565-2********公司3号修胎车间出租 | ||
标的地区 | **省 / **市 | ||
使用权价格(租金) | 10.151万元/年 | 租赁期 | 按租赁合同约定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起租日 | 按租赁合同约定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057.39平方米 | ||
租金支付要求 | 分二次支付,第一次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1510元;第二次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101510元租金。 | ||
装**平及附属设施 | 无附属设施 | ||
租金调整方式 | 无 | ||
押金支付要求 | 本合同签署后15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8362.17 元。 | ||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水费:承租方自备一块正规渠道购置的国标水表,在出租方规定时间(15日历天)内安装****公司指定的自来水主管路上,以此来计算用水量。购置、安装水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期间水费****公司结算。 电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公司签署相关用电协议,承租期间电费由承租****公司结算。 天然气费:出租设施无配套天然气,故无收费。 取暖费:租金包含取暖费。 | ||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设备维修用房 | ||
坐落位置 | **省**市大**区生产辅助区3号修胎车间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承租方需要对设施进行装修、改建、扩建等,应先提交事先经过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据变更设计说明书等、****政府手续后,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投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损坏防水层、防水设施和妨碍房屋的正常经营等。 |
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出租底价 | 10.1510万元/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出租条件 | 1 出租方有权将承租方使用的车间纳入**整体管理。有权对车间的环保、安全、卫生、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监督中发现承租方存在违规情况,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纠正违规行为,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若承租方收到通知后拒不改正或经改正仍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 出租方如果发现承租方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业务或损害出租方权益的行为,出租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如承租方在接到通知后拒不改正或改正仍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车间,并解除本协议,且承租方无权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性质的损失赔偿。 3 出租方有权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出租方管理相关要求以及有关**港车间管理安全、消防、环保、综合治理规定,对承租方使用车间进行监督、指导。 4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 5 承租方在使用车间范围内,因生产经营发生事故或造成承租方或他人损害的,由承租方依法自行承担责任。 6 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临近车间以及周边相关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 7承租方在使用车间范围内从事相关作业涉及的环保、卫生、安全、消防要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出租方管理相关要求。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损害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8 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抵押租赁车间及其他设施,不得以租赁车间及其他设施和地上物对外提供担保。 9 承租方人员、车辆及货物进出港,要严格执行出租方进出港及门卫管理等有关规定。 10 合同有效期届满或按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均应无偿将该车间交还给出租方。承租方应确保所交还的车间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正常损耗除外。对在使用期内承租方在车间内增添的设施、设备,除非出租方同意保留,否则承租方应在交还车间前拆除。 11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如需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车间,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 12 因承租方过失致使合同解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性质的索赔或补偿。 13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城市及**规划等行为须将该车间全部或部分另作它用时,承租方应服从规划,出租方应保证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应自行清退,若承租方未按要求退场,出租方有权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4 承租方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防止噪声、粉尘、有毒气体等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15 承租方需配备除烟消尘设备,临时危废储存点等环保设备设施。 16 承租方在生产作业、设备维修、清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固体废物和危险性废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处置工作,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17 承租方的作业现场场界噪音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并采取降低噪音的措施。 18承租方的作业场地内,禁止地面油污,严格管理,防止土壤环境污染。 19 承租方的侵油手套,抹布等污染性废物分类储存管理,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0 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详细阐述。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意向承租方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个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信誉要求: ①意向受让方应提供报名前1日的“信用中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受过行政处罚不得报名。(https://www.****.cn/) ②****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n/gysku/cxglList)被处罚供应商名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提供盖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 |||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沈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回。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101510 | 加价幅度(元) | 10000 |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9-23 08:30:00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9-29 10:10:00 |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 现场查勘确认书-(2024)2565-2********公司3号修胎车间出租.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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