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9-23 08:3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扩建塑料窗帘钩生产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
扩建塑料窗帘钩生产项目 | **市常福街道支岐路5号 | **** | ******公司 | 年增产塑料窗帘钩 1000 万个 |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注塑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 P1 排放。 本项目以注塑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边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塑料、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 |||
2 | **金属覆铜板生产项目 | ****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常福街道民安路2号1楼 | **永****公司 | **市****公司 | 年产金属覆铜板20万平方米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热压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8m高1#排气筒排放,热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直接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滤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 | ||
3 | 扩建金属工具箱柜等产品生产项目 | **市董浜镇华烨大道35号 | 普克科技****公司 | ******公司 | 年增产普通型工具箱柜3 万套、智能型工具箱柜1万套、组套工具 2 万套、金属精密零部件 2 万个 | 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 废气:本项目切割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过移动式工业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补漆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2 号线喷涂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设备自带干式除尘收集后与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一起通过 15m 高 P3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维持原以厂界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不变。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和收集粉尘外售;废包装桶、脱脂废液和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