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东部热源厂建设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0MA5QJ0MG4P | 建设单位法人:李志高 |
张现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南****开发区 |
****市**-****开发区长岗大道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开发区集中供热东部热源厂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南****开发区 **-****开发区长岗大道8号 |
经度:108.****19160 纬度: 23.****32368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7 |
南环侨审〔2021〕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100 |
357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0MA5QJ0MG4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测****公司 |
****0100MA5KD7K289 | 验收监测单位:**博测****公司 |
****0100MA5KD7K289 | 竣工时间:2024-03-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0okJP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热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热力供应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期1台75吨燃煤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1台75吨燃煤锅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所用烟煤均为外购烟煤,通过汽车运输并依靠汽车的自卸方式把煤卸入煤仓贮煤仓,经输煤皮带直接输送到煤仓间原煤斗,经破碎系统制成粒度0~13mm的煤粒后,输入锅炉燃烧;经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的给水由各级加热器、锅炉加热成蒸汽,蒸汽经过温度、压力、流量的调节后作为工艺蒸汽通过供热管道输送至用户使用。煤炭燃烧后产生的炉渣由锅炉底部排出,飞灰和炉内固硫剂脱硫产生的脱硫灰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经气力输送至厂内灰库,飞灰可直接外运综合利用(****砖厂**以实现全部综合利用)。锅炉炉渣经冷渣器冷却后,排至锅炉底部渣沟中的全封闭输送机,再经斗式提升机将渣送到渣库内贮存。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所用烟煤均为外购烟煤,通过汽车运输并依靠汽车的自卸方式把煤卸入煤仓贮煤仓,经输煤皮带直接输送到煤仓间原煤斗,经破碎系统制成粒度0~13mm的煤粒后,输入锅炉燃烧;经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的给水由各级加热器、锅炉加热成蒸汽,蒸汽经过温度、压力、流量的调节后作为工艺蒸汽通过供热管道输送至用户使用。煤炭燃烧后产生的炉渣由锅炉底部排出,飞灰和炉内固硫剂脱硫产生的脱硫灰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经气力输送至厂内灰库,飞灰可直接外运综合利用(****砖厂**以实现全部综合利用)。锅炉炉渣经冷渣器冷却后,排至锅炉底部渣沟中的全封闭输送机,再经斗式提升机将渣送到渣库内贮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炉内固硫剂脱硫-炉外钠碱法喷淋脱硫”处理工艺,贮煤采用全密闭条形煤仓,煤仓四周及顶部设置覆盖整个煤堆面积的喷淋洒水装置;灰库、破碎楼全封闭。 废水:中和水罐、降温池、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沉淀池。 噪声:消声器、减震垫、隔声墙。 固体废物:灰库、渣库、危废暂存间。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管、围堰、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SNCR脱硝+布袋除尘+炉内固硫剂脱硫-炉外钠碱法喷淋脱硫+湿电除尘,贮煤采用全密闭条形煤仓,煤仓四周及顶部设置覆盖整个煤堆面积的喷淋洒水装置;灰库、破碎楼全封闭。 废水:中和水罐、降温池、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沉淀池。 噪声:消声器、减震垫、隔声墙。 固体废物:灰库、渣库、危废暂存间。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管、围堰、防渗。 |
废气增加湿电除尘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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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5.027 | 0 | 0 | 0 | 25.027 | 25.0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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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中和水罐、降温池、含煤废水处理系统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中较严格标准限值要求 | 中和水罐、降温池、含煤废水处理系统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排放口的废水污染物各监测因子的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中较严格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炉内固硫剂脱硫-炉外钠碱法喷淋脱硫”处理工艺,贮煤采用全密闭条形煤仓,煤仓四周及顶部设置覆盖整个煤堆面积的喷淋洒水装置;灰库、破碎楼全封闭。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3-2018) | 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炉内固硫剂脱硫-炉外钠碱法喷淋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工艺,贮煤采用全密闭条形煤仓,煤仓四周及顶部设置覆盖整个煤堆面积的喷淋洒水装置;灰库、破碎楼全封闭。 |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1#锅炉烟囱(排气口)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均达到《****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燃煤锅炉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灰库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及下风向的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氨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氨罐区氨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3-2018)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器、减震垫、隔声墙、隔声罩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消声器、减震垫、隔声墙、隔声罩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夜间噪声为频发噪声,夜间最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不超过夜间限值的1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项目化学品罐区、氨水罐区、危废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对其他生产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同时,做好日常检修、维护和管理,避免事故性排放,防止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 化学品罐区、氨水罐区、危废间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通过分区防渗,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均能达到相应的渗透系数要求,防止生产废水渗入地下水而造成地下水污染。并在其周边建立地下水的水质监控点,对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具体落实如下: 化学品储罐周围设有围堰,储罐底部均位于地上,泄漏事故较易被发现。泄漏液体将会被收集在围堰中,泄漏事故能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置。化学库及储罐区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防渗分区情况如下: (1)重点防渗区 化学品罐区、氨水罐区、危废间,以及各类下设管道或废水收集池的区域,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m,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2)一般防渗区 锅炉车间、煤仓、灰库等在生产运行中可能发生含有污染物介质泄漏到地面的区域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Ⅱ类场标准,防渗层的厚度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3)简单防渗区 项目化水间划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炉渣、飞灰、废水处理污泥等均属于一般固废,****砖厂**以实现全部综合利用;化水制作过程产生废膜,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和安全处置是合理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项目产生的炉渣贮存于渣库,飞灰贮存于灰库,均外售**浩丰****公司;废水处理污泥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化水制作过程产生废膜,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海螺****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 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并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产生的炉渣、飞灰、废水处理污泥等均属于一般固废,****砖厂**以实现全部综合利用;化水制作过程产生废膜,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和安全处置是合理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产生的炉渣贮存于渣库,飞灰贮存于灰库,均外售**浩丰****公司;废水处理污泥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化水制作过程产生废膜,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海螺****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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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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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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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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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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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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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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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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