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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市四****基地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9-440781-17-01-913478)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市**市四九镇四九圩**路8号、长龙工业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基地及相关配套建筑 1 栋,共 6 层,1 层设置停车位及物流仓储室,2-4 层设置物流交易室,5-6 层设置物流配套服务等功能,占地 1482 平方米,建筑面积 5058.91 平方米,配套小汽车停车位 14 个。项目雨污分流建设工程5090m,包括**DN1200 雨水管 1250m,DN800 雨水管 2230m,DN600 污水管 1610m。项目修复道路约 19000 平方米,疏通渠道并修复挡土墙。
四、项目建设单位为****,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956.42万元,其中:**工程费3869.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0.59万元(勘察费14.25万元,设计费97.31万元,监理费77.67万元,建设期利息121.50万元,前期工作咨询费等其他费用149.86万元),预备费126.31万元,用地费500万元。资金来源: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局《关于申请出具**市四****基地项目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4年9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交易中心****中心、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分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