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妇幼院****疗养院)**电梯大修(维保)项目(三次)
三、更正原因
由于第一成交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照招标文件由第二成交候选人蚌****公司递补。
四、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蚌****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道国治街45号滨河御景7号楼4楼407室
投标报价:368000.00元
工期:45天
质保期限:2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孟凡俊(业主评委)、孟令建、朱玉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价格为基础计算,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的50%执行,低于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2024年9月23日至 2024年9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广场5栋1811。联系电话:184****122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项目单位:****
地址:**市**区胜利中路38号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552-****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广场5栋1811
联系方式:张工 184****1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4****1229
十、公示媒介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