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为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指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意向承租人实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意向承租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记录,并将查询截图(加盖公章、签字)附于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中。
企业核查结果应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
法定代表人核查结果应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
3.2竞租人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3.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竞价不接受意向承租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价。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实体,不得同时参加竞价。
6.不同企业的授权代表及授权联系人不得为同一人。
7.意向承租人在以往招标(询价)及采购的项目中,存在中标或成交后放弃中标或成交资格的,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的或被解除合同的意向承租人,不具备本次竞价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交易所、****中心、****交易所、****交易所上发布。
(三)、资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竞价人资产包开始竞价前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质文件,在通过审核后,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获得参与竞价的资格。
(四)、重要提示
1.踏勘:请竞价人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开展踏勘。
2.报价: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等全部情况,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人或代理方。
联系人及电话:胡女士188****084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155****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