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2024年9月23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5日(3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假日不在公示期限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355
通讯地址:**东梁新区安****生态环境局****分局办公楼
邮 编:028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自治区**市**水泉乡文家杖子村库****公司厂区内 | **** | **名赫****公司 | 本项目由****在已购买的库****公司现有选矿厂基础上进行扩建,具体包括更新浮选设备,并新增1套自动加药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扩建后,选矿规模由年加工7万吨扩大至年加工12万吨。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5万元,占总投资20.85%。 | 施工期:本项目为购买现有选矿厂进行更新及**部分设备,不涉及建筑物建设。施工期污染影响主要为运输生产设备产生扬尘及施工噪声。采取设置围挡、密闭运输、洒水措施,减少扬尘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堆料场、物料装卸转运、破碎筛分、成品堆场、尾矿砂堆场及硫酸储罐等环节产生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破碎筛分废气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原矿堆场、物料装卸转运、成品堆场、尾矿砂堆场废气经洒水、苫布遮盖、车间及输送带密闭、原料库及成品库封闭等措施处理,硫酸储罐采取封闭彩钢房储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废水为选矿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选矿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定期清运至**蒙古****处理厂。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球磨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音、距离衰减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体废物主要为浮选尾矿、沉淀池污泥、除尘灰、化学品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浮选尾矿砂及沉淀池污泥暂存于尾矿砂堆场,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至奈曼宏基水泥厂和**大鹰水泥厂;除尘灰收集后选矿车间回用;废包装桶、化学试剂废包装材料等废旧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库房,定期交还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