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武(挂)2023-011 号地块居住项目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渠道整合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武(挂)2023-011 号地块居住项目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渠道整合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销售额的 5.9‰。,招标人为**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及渠道整合,具体内容详见项目 需求书。2、工程建设地点:**市**区**雍和道南侧。3、项目预算:项目销售额的 5.9‰。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售罄(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质量要求:达到 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武(挂)2023-011 号地块居住项目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渠道整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津武(挂)2023-011 号地块居住项目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渠道整合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 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 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 证明;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 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查询截图放在资 格审查文件中,首先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服务--失信 被执行人--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 分,下午 13:30-16:00 分;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单位按照“七、其他”相关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市**区西台大街 38 号 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市**区西台大街 38 号 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为 1 个 PDF 文件发送 至 ****@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 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资料复印件。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可简写)。 (3)账户信息:收款人:**** 汇款账号:021********012595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时间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杨村雍**道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2-****19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 3-1-125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2-****6026-258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