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3年度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项目
三、中标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姑孰镇黄池路8号
中标 (成交) 金额:壹拾柒万伍仟圆整 (175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9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2023年度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项目 服务范围:对**市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33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工作。 服务要求: 1、供应商要求。须具备比较深厚的专业技术能力,对企业生产工艺比较熟悉,熟悉工业企业节能管理工作。 2、人员要求。供应商配备的诊断技术团队中需至少包括2名专业技术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酌情配备相应的行业专家。 3、进度要求。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评价报告。 4、纪律要求。供应商需严格廉政纪律。不接受不索要相关单位礼品、礼金和馈赠,不接受相关单位宴请,不借工作之机向相关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确保廉洁从业。 5、涉及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考虑此项费用。服务时间:2024年底前完成评审。 服务期限: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评价报告。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4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庐城镇****公司小区1栋504室 ,联系方式:151****5001。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刘科长0557-****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公司小区1栋504室
联系方式:孙工 151****5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工
电 话: 151****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