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市专线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网络接入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09: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5-****75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浪头镇银河大街1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曲先生0415-****6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中路118号鸿利公寓 2#楼1单元17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0415-****755 | ||
附件: | |||
附件1 | 询价公告--省市专线服务项目.docx |
项目概况
省市专线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13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市专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省市专线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采用1+2 模式,首年合同履约完成,合同期服务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第二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再续签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3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3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的复印件贰份,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询价文件。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法人代表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浪头镇银河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曲先生0415-****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118号鸿利公寓 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5-****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1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