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01 /202409-00044 | 信息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
****委员会****储备局) | 发布日期:2024-09-12 10:38 | |
蚌发改审批〔2024〕272 号 | 有效性:有效 | |
2024-09-11 | ||
关于国****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 ||
工程核准 批复 |
**县发展改革委:
《关于转报国****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申请核准的请示》(怀发改字〔2024〕5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单位:****。
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市**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风电场110kV升压
站起,接入圣泉变,**线路路径长约40.0km,其中单回路架
空段路径长约39.185km、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约0.815km。
四、总投资为7602万元,其中工程资本金1504.8万元。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防治水土流失、
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措施,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按照“两型一化”要求,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国电投**常坟风电110KV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函的回复意见》和《关于〈关于国电投**风电110kV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函〉的复函》;《关于对〈关于国电投**风电110kV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函〉的复函(怀电函〔2024〕18号);《国电投**风电110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评审报告》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
核准结果 | 核准时间 | 核准文号 | 核准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统一代码 |
同意 | 2024年9月11日 | 蚌发改审批〔2024〕272 号 | ****委员会 | 国****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