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社会保障局****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小组对我市3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了质量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结果汇总表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鹤****学校 | 优秀 |
2 | **市****学校 | 合格 |
3 | 鹤****学校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联系电话:****178,胡小姐,传真:****113。
****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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