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系统软硬件制作及升级改造项目更正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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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某系统软硬件制作及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6日
四、变更原因:原中标供应商****被暂停其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结果依次确定原第二预中标候选人中船凌久****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原评审结果排名: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暂定金额(元) |
1 | **** | ****000 |
2 | 中船凌久****公司 | ****500 |
3 | ******公司 | ****000 |
变更后结果排名: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暂定金额(元) |
1 | 中船凌久****公司 | ****500 |
2 | ******公司 | ****000 |
3 | ******公司 | ****000 |
五、如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我单位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某院校
地 址:**省**市
联系人:赵助理
电 话:186****8686、0552-****555
七、本次结果公示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上发布。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