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配套集中废水处理厂及干管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10MB2D2979XL | 建设单位法人:朱子瑶 |
何裕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龙田街道**大道506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基地****处理厂及干管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金联路以东、锦绣东路以北 |
经度:114.4036 纬度: 22.7479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1-10 |
深环批〔2019〕1000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865 |
42865 | 运营单位名称:**市******公司 |
****0300MA5FYNXAX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心邀(**)****公司 |
****0300MA5DQX6Q08 | 验收监测单位:心邀(**)****公司 |
****0300MA5DQX6Q08 | 竣工时间:2024-07-01 |
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0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1mxTOo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基地****处理厂及干管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市**区******基地(又名“****基地”)内,金联路以东、锦绣东路以北。工程占地面积约22563.7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1****处理厂及其配套的管网工程(总长约16.5km)。本工程服务范围为******基地,废水处理对象主****基地的工业废水,处理规模5000m3/d,并从锦绣东路和丹联路市政污水管网接管,等比引入生活污水(5000m3/d,含本工程产生的滤池反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提高医药废水可生化性。 | 实际建设情况:******基地****处理厂及干管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市**区******基地(又名“****基地”)内,金联路以东、锦绣东路以北,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1****处理厂及其配套的管网工程(实际建设总长约17km),工程项目土建已全部建成,设备及处理规模分阶段验收,本次验收规模为工业废水处理规模2500m3/d,并从锦绣东路和丹联路市政污水管网接管,等比引入生活污水(2500m3/d,含本工程产生的滤池反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
本项目土建已全部建成,本次验收规模为5000m3/d,管网实际建设长度比环评设计估算多0.5km,,项目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详见报告附件1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预处理(医药废水经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强化生物除磷脱氮工 艺+深度处理(臭氧高级氧化+生物活性炭滤池)+尾水次氯酸钠消毒 | 实际建设情况:预处理(工业废水采用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生活污水采用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生化处理+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臭氧高级氧化+活性炭滤池)+紫外/次氯酸钠联合消毒 |
取消反硝化滤池一座,增加活性炭滤池一座,原有接触消毒改为紫外/次氯酸钠联合消毒,项目工艺部分已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取得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见报告附件4),根据《****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工艺实际变动及建设****水务局认可(会议纪要见报告附件5)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滤池反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与厂外进水一起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回用,项目尾水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其中总氮≤10mg/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没有限定标准值的特征污染因子(急性毒性、总有机碳等)参照执行《****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DB31/373-2010)中新污染源直接排放限制标准,一部分回用至工业冷却、车间及周边环卫及绿化用水、冲厕、滤池反冲洗等杂用水,剩余全部排入聚**人工湿地作为景观补水。 废气:项目采用生物除臭工艺,按臭气发生源划分包括3个除臭区域,分别为污水预处理区域、生化处理区域和污泥处理区域,共设3套生物除臭系统,除臭总风量为33000m3/h,除臭处理后集中到1个排放筒(总排气筒)排放,总排气筒紧贴综合楼,排放口位于综合楼楼顶。 噪声:噪声源布置在地下一层和地面封闭构筑物或设备间内,在设计中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沙及格栅渣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经鉴定后确定类别选择处理方式;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滤池反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与厂外进水一起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回用,项目尾水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其中总氮≤10mg/L),其中COD****环境局关于《******基地****处理厂出水标准问题意见复函》****基地****处理站出水指标中COD调整为按照IV类水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没有限定标准值的特征污染因子(急性毒性、总有机碳等)参照执行《****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DB31/373-2010)中新污染源直接排放限制标准,部分回用至厂内绿化用水及车间地面冲洗用水,部分回用于市政环卫用水,剩余全部排入聚**人工湿地A区作为景观补水。 废气:项目采用生物除臭工艺,按臭气发生源划分包括3个除臭区域,分别为污水预处理区域、生化处理区域和污泥处理区域,共设3套生物除臭系统,实际除臭总风量为47000m3/h,除臭处理后集中到1个排放筒(总排气筒)排放,总排气筒紧贴综合楼,排放口位于综合楼楼顶。 噪声:噪声源布置在地下一层和地面封闭构筑物或设备间内,在设计中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沙及格栅渣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还未开展鉴定,按危险废物对污泥进行管理,经收集后暂存污泥暂存区,待公开招标后确定污泥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市新****公司进行拉运处理。 |
项目废水污染因子COD排放限值变动,****环境局批复(详见报告附件3);项目未对污泥开展鉴定,暂时按危废管理办法对污泥进行管控,由于污泥后续产生量较大,项目需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处置单位,由于公开招标所需时间较长,因此项目短期内无法确定污泥处置单位,建设单位承诺未确定污泥处置单位前,污泥暂存于厂内污泥废暂存区,待确定污泥处置单位后进行拉运处理(污泥处置情况说明见报告附件8)。为更好收集臭气污染物,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风量增加14000m3/h,属于废气处理设施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80877.5 | ****000 | 0 | 0 | 380877.5 | 380877.5 | |
0 | 4.001 | 27.375 | 0 | 0 | 4.001 | 4.001 | |
0 | 0.058 | 0.9125 | 0 | 0 | 0.058 | 0.058 | |
0 | 0.028 | 0.1825 | 0 | 0 | 0.028 | 0.028 | |
0 | 2.14 | 9.125 | 0 | 0 | 2.14 | 2.1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工业废水采用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生活污水采用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生化处理+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臭氧高级氧化+活性炭滤池)+紫外/次氯酸钠联合消毒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其中总氮≤10mg/L,COD为IV类)及《****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DB31/373-2010)中新污染源直接排放限制标准 | 已建设完善 |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出水水质达到各项指标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其中总氮≤10mg/L,COD为IV类)及《****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DB31/373-2010)中新污染源直接排放限制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物除臭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共设3套生物除臭系统,除臭总风量为47000m3/h,除臭处理后集中到1个排放筒(总排气筒)排放 | 由恶臭气体排放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期间,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噪声源布置在地下一层和地面封闭构筑物或设备间内,在设计中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 |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噪声测量值范围为56.3dB(A)~61.7dB(A),夜间噪声测量值范围为46.3dB(A)~52.1dB(A),夜间偶发噪声测量值范围为59.7dB(A)~66.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沙及格栅渣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经鉴定后确定类别选择处理方式;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沙及格栅渣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还未开展鉴定,按危险废物对污泥进行管理,经收集后暂存污泥暂存区,待公开招标后确定污泥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市新****公司进行拉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次氯酸钠储罐下部设置事故池,容积应不小于次氯酸钠日常最大储量,事故池采取防渗防腐措施;浓硫酸储罐底部设置下部设置事故池,容积应不小于浓硫酸日常最大储量,事故池采取防渗防腐措施。 | 已设置事故收集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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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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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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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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