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游泳池净水器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石基镇官涌村麦西路22号
中标(成交)金额:23.****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 | 顶式沙缸;塑体水泵;紫外线杀菌器等 | AQUA爱克;AQUA爱克;AQUA爱克等 | Q1200;AB400;中压紫外线MUV8K3NW200等 | 6台;7台;1台等 | 7260;5580;35800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 苏、陈起强、许起杰、李 纲、贾 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1.5%计算后下浮20%收取,若计算后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公司**王庄支行账 号:8111 3010 1080 0445 26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86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
(1)**格林****公司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2-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中的填写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照专用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物资的具体响应,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负偏离应当如实注明。本表中带“★”号条款出现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的要求对商务要求进行响应,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与****公司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并且提供的相同品牌产品总金额均超过各自报价50%,根据招标文件“29.4相同品牌或核心产品评审”的相关规定,按照1家投标供应商计算,由同品牌的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参加后续评审。****报价低于****公司,由****参与后续评审,****公司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福泽天润****公司、****通过符合性审查。
3、本项目进入最终评审阶段的有效投标人为两家,不适宜继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根据公开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中“五、开标与评标”第“20.4”条款规定,经评委论证,及采购人确认,本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市
联系方式:安助理 186****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
联系方式:黄睿旎、王成鸿、林文强、林鑫 0591-****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睿旎、王成鸿、林文强、林鑫
电 话: 0591-****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