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为保障****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产**,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对**县黄坛镇联****商铺招租项目使用权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黄坛镇联****商铺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县黄坛镇松宁府
3、出租范围:**县黄坛镇松宁府1****车站东路27-45号)共10间商铺,为单数门牌号,沿街商铺总面积为422.24平方米。(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4、出租年限及要求:10年(合同一年一签)。
5、出租用途:****商铺从事噪音大、污染重的行业及活动,不得用于经营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出****政府及其他有****社区服务业。
6、招租底价:80000元/年。不得低于标底价,高价者中标,且不得低于100元的整数倍(以100元为单位进行报价)。
7、竞标方式:设1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依次投标;本次投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租底价视为无效(报价保留到“百元”)。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投标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交易中心开标室(****服务中心三楼,黄坛加油站边)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承租底价中标,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竞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 23 日 起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法人单位投标,需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2、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竞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招标。
三、竞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保证金形式:现金(开标时提供);
3、截止时间:2024年9月 29 日9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前。
4、递交方式:密封包装,企业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竞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回,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 9月 29 日9:30时(**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服务中心三楼,黄坛加油站边)。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租金的支付
先付后用,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1年的租金,前3年租金不变,从第4年开始租金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第4年到6年租金不变,每年租金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从第7年开始租金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第7年到10年租金不变,每年租金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租金,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固定设施,承租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出租人处置。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付**电费)后无息退回剩余部分,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七、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租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镇乡****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 9 月 23 日至 2024年9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且须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十、其他
1、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2、承租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房屋租赁的税金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7、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10、中标人在开标中标后,须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人民币肆仟元整,(现金方式,开标会议结束当场支付)。
11、双方签订合同后,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二个月的装修期,在装修期出****商铺租金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县黄坛镇联溪村
联系人:陈建秋
联系电话:135****0308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县**街道回浦路1号浦西警务室4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37****0167
门户网站:09/23 10:4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