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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2,000.00
(四)采购需求:
1 |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生效之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审计对象数量:正校长 审计范围:2019年9月至2024年8月任职期间 审计年限:5 | 对本单位正校长2019年9月至2024年8月任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为更好实施审计工作,需****事务所对本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 1 | 12,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23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服务内容:****教育局“番教通〔2024〕120号”文件的要求,对本单位正校长2019年9月至2024年8月任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为更好实施审计工作,需****事务所对本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合同份数:6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梁景绍 180****9383
采购单位:****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