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拟对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 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工作服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工作服采购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9月29日24:00 时(**时间)。
2.获取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com)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请自行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com)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031、****031。
提示:投标人只有在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完成注册获取(购买)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人民币300.00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1)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在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30 0157 979;
行号:3026 1102 9137
逾期未到账的,视作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2)**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投标人根据**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示进行缴纳。逾期未到账的,视作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依据《****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自行向各费用收取单位申请发票,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壹万元整(¥10000.00);B分标: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开户名:********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葛支行;银行帐号:8113 0010 1460 0074 523】,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时信息栏需备注本项目项目编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5日15 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0月15日15 时30分(时间)在****(****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开标。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地址:**县小江镇**街27号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0777- ****3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联系人:秦绍袁、 梁译 联系电话:0777-****366
八、公告发布媒体:
****网:http://www.****.cn/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com/)
****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