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制品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塑胶制品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4-09-2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塑胶制品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塑胶制品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市**市水口镇高新区翔天工业大道168****经济开发区)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9166平方米,约30亩,建设生产厂房及办公楼;采用7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每层6700平方米,共46900平方米。投产制塑机200台,投入金额7000万元;模具投入3500万元;数控车床50合,投入金额6000万元,预计生产的塑胶制品和五金制品合计年产值约2亿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市水口镇高新区翔天工业大道168****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陈兴 联系电话:138****9233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智环研****公司
联系人:罗鹏
联系电话:178****5850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采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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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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