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建筑退线管控规划项目 | ||
品目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11: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2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2.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东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957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观山路199号10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59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广场2幢2-9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东斌 |
项目概况 ****中心**建筑退线管控规划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7 14: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建筑退线管控规划项目
预算金额:52.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2.5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中心**建筑退线管控规划,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约90天(含成果质检和项目验收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情形
2.投标供应商注册地在本项目所在地的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本项目所在地以外的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
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方式: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需要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法人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0元
2024-10-17 14:00 (**时间)
地点:**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2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市观山路199号10号楼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10-****3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浦滨路150****广场2号楼19层
联系人:蒯工,王工
联系电话:181****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蒯工,王工
电话:181****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