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泡混凝土轻质隔墙条板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市**区****发泡混凝土轻质隔墙条板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答疑回复 1.“你好,招标公告中,3.6.2提出的需提供轻质隔墙条板产品的“**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我公司的墙体材料产品****工信局墙革办现场审核,省工信厅审核,现证书在公示中,待公示结束后核发证书。省墙革办给我们提供证明一份,在附件信息里。 ” 答: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2.“您好,招标公告中第(3.6.1 提供供货联络员1 名,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 年1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现将我单位情况说明如下:因我单位所招工人都是劳务工,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以销定产,有生产任务就开工生产,有工资,没有任务就不发工资,所以公司没有为工人购买社保。我公司提供法人侯秀丽为联络员,侯秀丽现已退休,特提供社保退休工资证明。” 答: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3.“您好,招标公告中第(3.6.1 提供供货联络员1 名,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 年1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现将我单位情况说明如下:因我单位所招工人都是劳务工,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以销定产,有生产任务就开工生产,有工资,没有任务就不发工资,所以公司没有为工人购买社保。” 答: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部分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9-23 15:00:00”,现更改为“2024-09-25 15:30:00”。 三、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