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金属铸造生产项目(补办)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71610D | 建设单位法人:张守勇 |
王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镇谭家村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黑色金属铸造生产项目(补办)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0-黑色金属铸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镇谭家村北 |
经度:119.7689 纬度: 36.9484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5 |
青环审(**)〔2024〕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71610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271610D | 验收监测单位:**惠****公司 |
****0283MA3DMHXP5N | 竣工时间:2024-07-2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黑色金属铸造生产项目(补办)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17Wixc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总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2360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3座、仓库1座、办公室1座等,采用粘土砂铸造工艺,全厂年产铸铁件3000吨(主要为发动机飞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总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2360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3座、仓库1座、办公室1座等,采用粘土砂铸造工艺,全厂年产铸铁件3000吨(主要为发动机飞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原砂、煤粉、陶土、水→投料混砂一造型)/(生铁、废钢、硅铁、增碳剂、除渣剂一熔炼)→浇铸一铸件取出、冷却一落砂一抛丸一检验一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原砂、煤粉、陶土、水→投料混砂一造型)/(生铁、废钢、硅铁、增碳剂、除渣剂一熔炼)→浇铸一铸件取出、冷却一落砂一抛丸一检验一产品。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1#铸造车间: 投料混砂、熔铸、造型、浇注废气:项目在混砂机、造型、浇注、电炉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铸造车间: 熔铸、造型、浇注废气:项目在造型、浇注、电炉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抛丸车间: 砂处理(落砂)、抛丸废气:项目抛丸机采用密闭箱体打磨,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集气管道收集与经砂处理系统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落砂废气一同引入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水:项目营运期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砂造型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噪声:噪声源设备均摆放在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加防振垫。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于1#铸造车间南侧,占地面积50m2,用于一般固废的暂存,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于1#铸造车间南侧,占地面积15m2,用于危险废物暂存,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公司焚烧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铸造车间:在混砂机、造型、浇注、电炉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铸造车间:在造型、浇注、电炉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砂处理废气一同引入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水:项目营运期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砂造型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噪声:噪声源设备均摆放在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加防振垫。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于1#铸造车间南侧,占地面积50m2,用于一般固废的暂存,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于1#铸造车间南侧,占地面积15m2,用于危险废物暂存,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公司焚烧处理。 |
抛丸机自带除尘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简,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370283-****0729-365-L)。 废气排气筒,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按相关要求,开展自行检测 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了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了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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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循环冷却水池 |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防渗)处理后,定期清运做农肥;循环冷却水定期添加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 厂区内颗粒物监控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 | 1#铸造车间:在混砂机、造型、浇注、电炉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铸造车间:在造型、浇注、电炉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砂处理废气一同引入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厂区内颗粒物监控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降噪设施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中频电炉、抛丸机、冷却塔、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5-85dB(A)之间,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将主要噪声设备放置于厂房内,并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外售综合利用等措施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炉渣、除尘器集尘、废钢丸、废砂、废布袋、地面集尘、废浇铸壳、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公司处理。 | 铸造炉渣、不合格品、下脚料为一般固体废物,作为铸造原料回炉再利用;除尘器回收颗粒物、废钢丸、废砂、废布袋、地面清扫颗粒物、废浇铸壳、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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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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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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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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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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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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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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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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