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环路(非涉铁部分,广佛肇城际铁路南侧保护线~瑞浦地块南侧道路段)道路工程(二期)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新三环路(非涉铁部分,广佛肇城际铁**侧保护线~瑞浦地块南侧道路段)道路工程(二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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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新三环路(非涉铁部分,广佛肇城际铁**侧保护线~瑞浦地块南侧道路段)道路工程(二期) 第 03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三环路(非涉铁部分,广佛肇城际铁**侧保护线~瑞浦地块南侧道路段)道路工程(二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9月2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
一、澄清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8页“3.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由于系统的数据丢失,2024年9月8日发布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排水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显示“235 11.35”元。现以2024年8月29日发布招标文件的“排水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显示“235911.35”元为准。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狮山镇 | 地址:**市******开发区**二路3号东侧二层208室之一(住所申报) |
联 系 人:刘工 | 联系人:吴工 |
联系方式:0757-****9004 | 联系方式:0757-****8940 |
2024年9月23日 | 2024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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