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会地区城市最佳实践区E08-01A地块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0786XJ | 建设单位法人:虞浩 |
马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车站路564号201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世博会地区城市最佳实践区E08-01A地块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建设地点: | **市**区 半淞园路街道苗江路688弄 |
经度:121.49283 纬度: 31.2018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9-22 |
黄环保许管〔2016〕2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2992 |
17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0786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10786X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2MA1GDKWK63 | 竣工时间:2022-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DB6A3AACAC314CFC831FD3E7E61E0BC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位于**市**区半淞园路街道,**苗江路,西近半淞园路至保屯路,南至望达路,北近花园港路。本项目建筑由地上15层和地下3层组成,总建筑面积(含地上非计容面积)101269.6平方米,其中1~5层为商业功能,6~15层为办公功能;地下一层、地下一夹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为停车库、配套商业及设备机房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市**区半淞园路街道,**苗江路,西近半淞园路至保屯路,南至望达路,北近花园港路。本项目建筑由地上15层和地下3层组成,总建筑面积(含地上非计容面积)101262.7平方米,其中1~4层为商业功能,5~15层为办公功能;地下一层、地下一夹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为停车库、配套商业及设备机房 |
本项目变动后,整体建筑结构不变,总建筑面积由101269.6m2下调至101262.7m2,5层使用功能由商业变更为办公。1-4楼为商业功能区,5-15层为办公区,其余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地块内雨、污水分流,****基地周边市政道路雨水管道,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预处理,餐饮类废水经位于地下三层的**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餐饮油烟——分别设置2台油烟净化装置和2台除异味装置,均位于塔楼屋面。产生的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及异味净化器过滤后,通过专用结构烟道排放;锅炉废气——本项目在地下1层设置锅炉房,2台800kW的燃气热水锅炉,共计1.6MW,燃烧废气由排气筒至塔楼楼顶高空排入大气环境;地下车库废气——地块内共设2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分别位于建筑东北侧和西南侧。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汽车尾气通过专用烟道升至地面排放,共计3个排口,分别位于地块东北侧部位、建筑东南侧出入口、西侧草坪,距离地面高度2.5米,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均大于10m;垃圾房臭气——垃圾房臭气经除臭处理后排入大气环境;柴发废气——本地块内B1层设置一台应急柴油发电机,以供今后小业主自行调配,排气筒排口位于建筑屋面。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落实空调、风机、等各类动力设备的减振降噪措施。 固废:在B1层设置一座生活垃圾房,合理设置垃圾桶位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厨余垃圾用专用容器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隔油池产生的废油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地块内雨、污水分流,厨房含油污水统一进入B3层2台油水分离器处理,单台处理能力为65m3/h,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B3层共设置41台隔油沉砂设备,以上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望达路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餐饮油烟——分别设置2台油烟净化装置和2台光解氧油烟异味净化器,均位于塔楼屋面。产生的油烟气经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及光解氧油烟异味净化器过滤后,通过专用结构烟道排放。排放高度75.4m;锅炉废气——本项目使用2台930kW的燃气热水锅炉,共计1.86MW,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锅炉,控制单台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mg/m3(**市锅炉排放标准为50mg/m3),其中,锅炉废气通过DA001排口合并排放,排放高度约为80m;地下车库废气——地块内共设2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分别位于建筑东北侧和西南侧。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汽车尾气通过专用烟道升至地面排放,共计3个排口,分别位于地块东北侧部位、建筑东南侧出入口、西侧草坪,距离地面高度2.5米,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均大于10m;垃圾房臭气——垃圾房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收集臭气,经活性炭除臭后引至1F排风口排放,排放高度4m;柴发废气——本地块内B1层预留柴发空间,设置专用排气管道,排放高度80m。 噪声: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风机、热泵机组安装隔声箱,隔声箱内设置吸声材料;风机、热泵机组、冷却塔安装消声器进行风口消声处理;风机进出口均采用软连接;上述动力设备在设备底部安装避震器进行减振处理。地下车库出入口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均大于8m。 固废:在B1层设置一座生活垃圾房,面积约75m2,无垃圾压缩功能,生活垃圾与厨余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房分类暂存,委托**欣望****公司每日清运处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锅炉功率增加,总功率提升未超过30%,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本地块内B1层预留柴发空间及专用排气管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6.1 | 36.1 | 0 | 0 | 36.1 | 36.1 | |
0 | 0.15 | 0.15 | 0 | 0 | 0.15 | 0.15 | |
0 | 0.057 | 0.057 | 0 | 0 | 0.057 | 0.05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76 | 376 | 0 | 0 | 376 | 376 | / |
0 | 1.49 | 1.49 | 0 | 0 | 1.49 | 1.49 | / |
0 | 139.2 | 139.2 | 0 | 0 | 139.2 | 139.2 | / |
0 | 21.28 | 21.28 | 0 | 0 | 21.28 | 21.2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水分离器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三级标准 | 本项目在B3层设置2台65m3/h的油水分离器,餐饮废水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 本项目废水排放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
2 | 隔油沉砂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三级标准 | 地下车库冲洗废水通过地漏进入B3层隔油沉砂池,地块内共设施41套隔油沉砂系统,每套系统设置一个集水坑及一组潜水泵组(一用一备),所有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锅炉 | 《**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表3标准 | 地块内于B1层设置1个锅炉房,共设置2台930kW的锅炉,用于补充建筑所需热源,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目前地块内主要依靠空调进行供热,锅炉作为补充热源。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控制单台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mg/m3(**市锅炉排放标准为50mg/m3),产生的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顶楼小屋面的DA001排放口排放,排放高度约为80m。 | 验收阶段尚未投入使用,根据出厂报告结果,本项目锅炉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4)、《**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待锅炉正式投入运行后再补充监测。 | |
2 | 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及光解氧油烟异味净化器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 | 分别设置2台油烟净化装置和2台光解氧油烟异味净化器,均位于塔楼屋面。产生的油烟气经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及光解氧油烟异味净化器过滤后,通过专用结构烟道排放。排放高度75.4m。 | 验收期间部分区域尚未投入运营,地块内已启用餐饮区域的油烟均通过DA003-1和DA003-2排口排放,经对DA003排口采样检测结果显示,DA003排口餐饮油烟排放能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1/844—2014)表1标准,其余排口待投入运营后补充监测 | |
3 | 地下车库机械排风 | 《****停车场(库)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14) | 本项目地下3层均设有车库,面积35601.8m2,有644个停车位。机动车辆进出地下车库过程中排放的尾气中含有CO、NOx和碳氢化合物,这些废气都通过机械通风换气排至室外。地块内共设置2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分别位于地块东北侧和西南侧,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大于8m。共设置3个地下车库排风口,分别位于地块东北侧部位、建筑东南侧出入口、西侧草坪,距离地面高度2.5米,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均大于10m | 地下车库废气采用机械排风,排风口设置符合《****停车场(库)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14)相关规定 | |
4 | 垃圾房除臭设备 |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本项目在地下一层设置一间垃圾房,面积75m2,无压缩功能,垃圾房在收集贮存过程会产生恶臭。设置机械排风系统,风量为5500m3/h,臭气经活性炭除臭后引至1楼侧向排放,排放高度4m。 | 待项目完全投入运营后补充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7-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风机、热泵机组安装隔声箱,隔声箱内设置吸声材料;风机、热泵机组、冷却塔安装消声器进行风口消声处理;风机进出口均采用软连接;上述动力设备在设备底部安装避震器进行减振处理。 | 根据现场验收监测结果显示,边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在B1层设置一座生活垃圾房,合理设置垃圾桶位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厨余垃圾用专用容器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隔油池产生的废油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在B1层设置一座生活垃圾房,面积约75m2,无垃圾压缩功能,生活垃圾与厨余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房分类暂存,委托**欣望****公司每日清运处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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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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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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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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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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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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