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耕机、平板夯变速箱齿轮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57939Y | 建设单位法人:王宁 |
逄永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西海岸新区 |
**西海岸新区飞宇路80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旋耕机、平板夯变速箱齿轮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29-C3329-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西海岸新区 飞宇路808号 |
经度:119.99327 纬度: 35.8417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7-01 |
青环西新审〔2019〕1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57939Y001Y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60 |
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5793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佳华****公司 |
****0211MA3ETYHK8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8005D | 竣工时间:2019-09-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19-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19-12-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ep-hom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216068 extr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在机加工车间建设年产旋耕机、平板夯变速箱齿轮150000件的生产线1条,并将喷漆房搬至钣金车间西侧,将焊接工序的人工焊全部替换成焊接机器人。 | 实际建设情况:在机加工车间建设年产旋耕机、平板夯变速箱齿轮150000件的生产线1条,并将喷漆房搬至钣金车间西侧,将焊接工序的人工焊全部替换成焊接机器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旋耕机、平板夯变速箱齿轮15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旋耕机、平板夯变速箱齿轮15万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料——机加工——热处理——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机加工——热处理——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激光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P9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公司。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激光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于车间外排放;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粉尘与经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公司。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了减震、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于厂区东南角设置1间15m2危废暂存间,项目设置2个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1#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36m2,2#位于厂区西南角,面积350m2。 |
激光切割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变更为设备自带除尘系统处理。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9排气筒排放,变更为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喷漆废气一并通过P1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225 | 0.0077 | 0 | 0 | 0 | 0.233 | 0.008 | |
1.147 | 0.03 | 0 | 0 | 0 | 1.177 | 0.03 | |
0.076 | 0.002 | 0 | 0 | 0 | 0.078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160 | 0 | 0 | 0 | 1160 | 1160 | / |
0.0068 | 0 | 0 | 0 | 0 | 0.007 | 0 | / |
0.0122 | 0 | 0 | 0 | 0 | 0.012 | 0 | / |
0.1996 | 0.013 | 0 | 0 | 0 | 0.213 | 0.01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激光切割自带的除尘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激光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于车间外排放。 | 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29mg/m3 | |
2 | 旋风+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抛丸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监测期间,排气筒P1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5×10-2kg/h | |
3 | 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2018)表2“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表3 | 喷漆废气经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粉尘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监测期间,排气筒P1中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2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6×10-2kg/h,厂界VOCs监控浓度最大值为1.43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音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了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 58~63dB(A),厂界夜间噪声范围为43~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润滑油、切削液)、废活性炭桶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下脚料、废漆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袋、废漆桶由厂家回收。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于厂区东南角设置1间15m2危废暂存间,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润滑油、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处置;废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设置2个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1#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36m2,2#位于厂区西南角,面积350m2。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下脚料、废漆渣、废滤袋、废漆桶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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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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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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