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高新区第二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关****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09-23 09:52
项目编号: XZP202****300045
项目名称: ****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改造工程 |
范围 | ****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改造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饮用水水源地围栏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或内容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无。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4)本项目按开标****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7)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采购活动前,不得有以下行为记录:1)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支不应该由投标单位支付的费用;3)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投标单位支付的旅游、高档宴请、娱乐等活动;4)不得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5)承诺投****公司历史中不存在不廉洁记录。如经查实,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即时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需提供“廉政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1.1款”。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9-23 09:00 至 2024-09-29 17:00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10 14: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0-10 14:00 |
开标地点 | **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8层开标室 |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高新区 2.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43.55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改造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143.55万元 招标工期:73天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饮用水水源地围栏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或内容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无。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4)本项目按开标****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7)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采购活动前,不得有以下行为记录:1)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支不应该由投标单位支付的费用;3)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投标单位支付的旅游、高档宴请、娱乐等活动;4)不得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5)承诺投****公司历史中不存在不廉洁记录。如经查实,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即时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需提供“廉政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1.1款”。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09:00至2024年09月29日17:0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8层报名处现场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时00分。 6.2开标地点:**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8层开标室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其他 书面报名材料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经现场核验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1)书面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格式自拟)、身份证、近三个月(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现金收讫。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高新区竹园路300号 邮编: / 联系人:侯柱 电话:0512-****8368-6137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邮编:215011 联系人:吴智远 电话:0512-****0430 传真:0512-****0659 电子邮箱:****@163.com 2024年09月23日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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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高新区竹园路300号
联系人:侯柱
电话:0512-****8368-61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联系人:吴智远
电话:0512-****0430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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