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审批局关于****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审批投资〔2024〕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局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拆除原有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设一栋8层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设置消防水池及设备间等,并购置1台CT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2.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等后续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果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4 00:00:00 至 2024-09-29 23:59:59 (**时间,下同),登录 **公共**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公共**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 ****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4.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 “主体注册 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 话:0311-****8589、0311-****7855。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出现以下问****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1.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2.招 标 人:****,联系人:李建龙 联系电话:0311-****1561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311-****8179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0311-****1315
电子邮箱: ****@163.com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费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镇**南街33号 | 地址:**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04 |
050500 | 邮编:050000 |
李建龙 | 联系人:李倩 |
0311-****1561 | 电话:0311-****8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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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邮件:****@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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