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单位:
根据《**省实施办法》第24条关于“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者论证”的规定,现就甲子河支流-莲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周边受损房屋补偿评估服务进行市场调查,市场调查结果将作为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依据。欢迎符合要求、有履约服务能力的单位按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协助调查,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甲子河支流-莲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防洪排涝工程:河道疏浚拓宽并河岸整治总长4.18km。(2)水质改善工程:沿河**截污管共计1.98km。(3)景观美化工程:沿河打造景观面积为8.53万平方米(包括水域面积)。工程周边约105栋厂房(房屋)、7套房屋因受损需开展评估服务。
二、资质要求
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 具备资产评估资质,****超市。
三、服务内容
依据相关鉴定报告,确定房屋损坏范围并就损坏补偿作价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四、报价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报价函(原件)(报价函为我单位固定模板,各单位需对报价材料内容进一步丰富细化,提供报价单明细、下浮率等)。
以上资料用A4纸进行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项目报价形式为总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工、差旅、材料编制、税费等一切费用。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条件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六、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出具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二楼)。
八、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9月26日。
九、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75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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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