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心2024-2025年度秩序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国****中心2024-2025年度秩序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中心2024-2025年度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100%企业自筹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90.00元(含税)
五、服务地点:**市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含税) | 服务期限 |
**国****中心2024-2025年度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 ****590.00元 | 1年,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1、具体服务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和合同条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2024-2025年秩序维护服务,服务区域为**国****中心。拟采购32个岗位:其中,2个12小时安防管理岗,4个12小时消防监控岗,4个12小时安防形象岗,22个12小时安防普通岗(含10个备用岗)。详见《用户需求书》和合同条款。
八、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时间,下同):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09月24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09月29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
2.1、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投标登记时间。
2.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地址:**市**区**路111~113号**大厦16楼)。
2.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凭****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的,应携带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时间)
3、开标地点:****(地址:**市**区**路111~113号**大厦16楼会议室)
4、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公司授权,******局核发的《****公司****公司备案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提供盖章原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0625
地址:**市流花路117****中心10号馆5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均会在****网(https://www.****.com/)、****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cn/)和**市城投****公司官网(https://www.****.com/)发布。所有公告、公示的修改、补充均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在**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本项目招标为框架招标,本合同采购项目为招标人预计在合同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中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人下达采购需求或未足额下达采购需求,不构成招标人违约,中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十六、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0625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薛工、曾工 联系电话:020-****2716、020-****2786
招标监督机构:****行政综合部
监督电话:020-****051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