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23****环境局**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集团****公司代加工点建设项目 | **省**市**县**镇孙家坪村后坪社 | ******公司 | 该项目建设一条砂石料加工生产线,占地面积9亩(6000.03m2),属于临时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共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其中,加工区为封闭车间(三面围挡+一面软连+顶),占地面积约600m2,设备区地面硬化处理并设导排流设施,购置安装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等生产设备;三级沉淀池容积为200m3(2.5*5*16),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渗措施;原料、产品堆场位于加工区西侧,占地面积600m2,封闭彩钢结构(三面围挡+一面软连+顶)。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占总投资的17.66%。 | / | 项目施工、运营期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现场设置1.8m高围挡,各种堆料全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同时配备洒水车,进行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运营期,加工区采用封闭车间(三面围挡+一面软连+顶),硬化地面等措施,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集水渠收集施工废水,收集后引至临时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程,不外排;运营期项目厂区设有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砂生产,不外排。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段,设置围挡,尽量缩短施工工期,限制材料运输车辆速度。运营期项目厂界北侧紧邻S209,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标准要求。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用,不可利用****填埋场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且对道路沿线采用人工点缀与自然景观相结合的绿化设计;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2 | 年回收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 | **省**市**县**镇三十里铺 | ******公司 | 项目年拆解报废汽车15000辆,占用**市**县**镇三十里铺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15000m2,建设拆解车间、报废汽车停放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贮存点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其中,报废机动车拆解车间,位于厂区西侧封闭厂房,占地1700m2,封闭厂房,进行汽车拆解作业,主要包括拆解预处理区、车身拆解区、切割区、总成拆解区、压缩打包区,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满足GB50037的防油渗地面要求;新能源汽车拆解车间位于回用件车间南侧,封闭厂房,占地300m2,封闭厂房,主要包括动力蓄电池拆卸专用场地、铅蓄电池拆卸区等,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满足GB50037的防油渗地面要求。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6万元,占总投资的4.9%。 | / | 项目施工、运营期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经路面吸收和自然蒸发无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采取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公示期:2024年9月2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721 传真:093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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