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龙智融轨道产业园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14MA3CLKX61Y | 建设单位法人:陈丽莎 |
曲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棘洪滩街道荣海三路32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铁龙智融轨道产业园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8-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62-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棘洪滩街道荣海三路323号 |
经度:120.3225 纬度: 36.3291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27 |
青环城审〔2022〕8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0 |
94 | 运营单位名称:**** |
****0214MA3CLKX61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12MA9451P9X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065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智能化工艺装备1000台、电缆线槽360公里、三轨防护罩240公里和减振材1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智能化工艺装备1000台、电缆线槽360公里、三轨防护罩240公里和减振材10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智能化工艺装备:组装; 减振材:投料-混炼-挤出-压延、冷却-覆合-分切-检验-包装; 电缆线槽和三轨防护罩:投料-模压-修边-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智能化工艺装备:组装; 减振材:投料-混炼-挤出-压延、冷却-覆合-分切-检验-包装; 电缆线槽和三轨防护罩:投料-模压-修边-检验-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含隔油池隔油处理的食堂餐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助剂称量和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混炼和挤出过程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80%),由1支25m高排气筒P1排放;模压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80%),由1支25m高排气筒P2排放。 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外包装材料、废下脚料、废胶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内包装材料、滤筒除尘器回收粉尘、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排放。 项目助剂称量粉尘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投料粉尘经投料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混炼废气经胶料跌落口处集气罩(四周软帘围挡)收集,挤出废气经挤出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上述收集的废气共同经1套“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支33m高排气筒(P2)排放。 模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脱模工位侧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经1支33m高排气筒(P1)排放。 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物(沾染有毒有害危险废物)、滤筒除尘器回收粉尘、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委托****和****公司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381 | 0 | 0 | 0 | 0.381 | 0.381 | |
0 | 0.625 | 0 | 0 | 0 | 0.625 | 0.625 | |
0 | 0.007 | 0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6 | 0 | 0 | 0 | 0.026 | 0.026 | / |
0 | 0.116 | 0 | 0 | 0 | 0.116 | 0.11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化粪池 | pH值、COD、BOD5、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P1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P2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基准排气量)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橡胶制品制造(291)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II时段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基准排气量)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中“橡胶制造工业”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厂界监控点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标准值;苯乙烯厂界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中标准限值;VOCs厂界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标准限值。 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 中NMHC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外包装材料、废下脚料、废胶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内包装材料、滤筒除尘器回收粉尘、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物(沾染有毒有害危险废物)、滤筒除尘器回收粉尘、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委托****和****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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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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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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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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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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