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老年人提供更为便捷、舒适、安全的居家环境,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24〕28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启动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居住在本市范围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补贴对象分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其他老年人。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其他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3000元的据实给予补贴。
2.其他有改造需求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户按照实际改造费用的6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二、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1 | (一)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等区域 ,铺设PVC等材质的防滑地砖(地板、地胶) ,避免滑倒并具有一定的防潮作用。卫生间局部可使用防滑垫。 |
2 | 高差处理 | 台阶改坡道 ,铺设水泥坡道 ,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 ,避免老年人行走发生磕碰跌倒,方便轮椅进出。 门槛高度较低或不宜铺设水泥坡道情况下,可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 | |
3 | 平整硬化 | 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 | |
4 | 安装扶手 | 安装于高差变化处,方便老年人通过时撑扶。 | |
5 | (二)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6 | 平开门改为推拉门 | 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和辅助操作空间。 | |
7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
8 |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手指轻松操作 ,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乘轮椅老年人或者手部力量较弱的老年人开门。 | |
9 |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 | |
10 | (三)卧室改造 | 配置护理床 | 含手摇或电动护理床。可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11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在老年人床边安装可升降式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平稳下床 ,避免翻身意外跌落。 | |
12 | 配置防压疮垫 | 重新分布臀部与背部受力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
13 | (四)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或者洗浴等有需求的区域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14 | 蹲便器改坐便器/坐便椅/接尿器、便盆 | 蹲改坐便,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坐便椅(带便桶)方便体弱或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就近如厕,一般放于卧室。 | |
15 | 水龙头改造 | 改装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乘轮椅老年人或者手部力量较弱的老年人开关水阀 ,避免忘关水阀。 |
16 | 浴缸/淋浴房改造 |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换浴帘、浴杆,增加淋浴空间,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以及意外跌倒后的搀扶。 | |
17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全性。 | |
18 | (五)厨房设备改造 | 台面改造 | 降低灶具、洗菜池、面盆等台面高度,方便乘轮椅老年人或身高较矮的老年人操作。下方留出空间,方便乘轮椅老年人靠近。 |
19 | 加设中部柜 | 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
20 | (六)物理环境改造 | 安装自动 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在老年人卧室安装贴近地面的红外感应小夜灯,方便老年人起夜照明。 |
21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视情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 |
22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 |
23 | 适老家具配置 | **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 |
24 | (七)老年用品配置 | 手杖 | 包含手杖、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 |
25 | 轮椅/助行器/助行推车 | 轮椅为自推或由家人、护理人员辅助推行,增大老年人活动空间范围,包括普通轮椅、带姿势控制的特殊轮椅和电动轮椅等。助行器包含框式、轮式、 台式、带座助行器,辅助老年人站立和行走。助行推车可助行可推行,配置座椅靠背可休息; 内置刹车带驻车功能,上提折叠设计,方便收纳;配置大容量储物袋。 | |
26 | 放大装置/老花镜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近用。 | |
27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
28 | 自助进食器具 | 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辅助老年人进食。适老配重餐具,方便上肢及神经系统有功能障碍老年人的日常进食。 | |
29 | 防走失装置 | 集成老年人身份信息,可监测定位(或具备电子围栏功能)、长期待机(无需频繁充电或更换电池),避免老年人走失。实时传输数据,向老年人亲属推送意外风险信息。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 |
30 | 安全监控装置 | 佩戴于人体或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红外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露/溢水报警器等。 |
三、补贴原则
1.一户一补。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已享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政策的家庭不再给予补贴。
2.先到先得。困难老年人和社会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均实行依申请补贴,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3.自主选择。老年人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居家环境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改造服务商,并依据上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自主选择改造项目和物品。
4.资金直补。适老化改造完成后,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发起竣工申请,县(区)民政部门组织核实后,按照补贴标准和比例,次月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老年人账户。
四、受理申请及资金拨付
1.受理申请。有适老化改造意愿的老年人向****社区(村)提交申请表、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廉租房、公租房等相关证明),非老年人本人房产的还需提交共同居住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特殊困难老年人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报名时间截止10月15日18时前。街道(乡镇)统一收集申请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县(区)民政部门及时报送。
2.确定名单。县(区)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支持适老化改造对象名单,并分批向社会公示。如未列入支持范围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3.竣工核实。列入支持范围的老年人家庭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实施完成适老化改造。适老化改造完工后,老年人家庭及时向已改造房屋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村)提供改造合同、改造和购置物品清单、房屋改造前后照片对比图片、有效发票、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提出竣工申请。县(区)民政部门及时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确定实际补贴金额。
4.资金拨付。各县(区)民政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每月底统计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于次月拨付补贴资金。12月23日前完成所有补贴发放工作。
五、咨询(监督)电话
****:0790-****767
****民政局:0790-****351
****民政局:0790-****027
****民政局:0790-****007
六、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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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