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拍时间:2024-10-21 10:00
竞买公告
****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com/0758/01,户名:****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财产
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叶汉荣名下所有的位于****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共2项,合计4741亩)【产权证号:高林证字(2011)第****003号、高林证字(2011)第****004号】(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3780元,起拍价:****5646元,保证金:****000元,上述拍卖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拍卖成交的,竞买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及填写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1、现场提交。提交资****事务中心,注明“****小组收”。2、邮寄提交。地址:**市**区南兴一路2****法院执行局,****小组收,0758-****697。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拍卖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因被执行人去向不明,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代理人与竞买人或联名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共同前往我院办理委托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8-****697)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暂无。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及拖欠的杂费由买受人垫付。对垫付的税费、杂费,买受人不能主张在本次拍卖成交款中清偿,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联系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3)粤1204执恢231号
标的物基本情况咨询:贾法官0758-****642
拍卖方式联系:****小组0758-****697
看样集中地点:****林场
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
预约看样请编辑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84****7648(工作时间内接受登记)
需要看样的,请提前一天预约,作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4年10月29****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法院,开户银行:****公司****支行;账号:636****22499;备注栏注明“(2023)粤1204执恢231号拍卖余款”),并电话****小组0758-****642 。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网拍监督电话:0758-****642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林场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共2项,合计4741亩)【产权证号:高林证字(2011)第****003号、高林证字(2011)第****004号】(详见评估报告) | |||||
案号 | (2023)粤1204执恢231号 | |||||
资料 | 产权证号:高林证字(2011)第****003号、高林证字(2011)第****004号 | |||||
地址 | 河台林场(**区河台镇三丫村、荷包田方向) | |||||
土地用途 | 有林地 | |||||
产权类型 | 林权 | |||||
权利性质 | 集体所有 | |||||
标的调查时间 | 2024年3月27日 | |||||
所有人 | 叶汉荣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 | ||||
抵押 | 已抵押 抵押权人:****银行****分行 | |||||
标的基本情况 | ||||||
序号 | 土地证编号 | 土地位置 | 林地使用权面积(亩) | 林木评估总价(元) | 林地估总价(元) | 总 值 (元) |
1 | 高林证字(2011)第****003号 | 河台林场 | 258 | 208,980 | 89,270 | 298,250 |
河台林场 | 3070 | 11,819,500 | 1,062,220 | 12,881,720 | ||
2 | 高林证字(2011)第****004号 | 河台林场 | 1413 | 2,924,910 | 488,900 | 3,413,810 |
合 计 | 4741 | 14,953,390 | 1,640,390 | 16,593,780 | ||
本次评估对象为叶汉荣名下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共2项,合计4741亩,林权证号为高林证字(2011)第****003号(不动产单元号:441****00205JE00007L****0001、441****00205JE00009L****0001)、高林证字(2011)第****004号(不动产单元号:441****00205JE00008L****0001)。四至范围详见平面图。林地上主要种植树种为桉、杉、其它软阔,委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位于**市****林场。 | ||||||
标的物估值 | 16,593,780元,该估值是根据**市国房土地房****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国房资评字【2024】第****013号的结果。 | |||||
瑕疵说明及相关备注 | 上述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亲临现场,实地查看标的物的现状、瑕疵。 |
竞买须知
****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com/0758/01,户名:****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自行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代理人与竞买人或联名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共同前往我院办理委托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8-****642)。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财产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财产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卖财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法院,开户银行:****公司****支行;账号:636****22499)。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其它合理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拍卖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及拖欠的杂费由买受人垫付。对垫付的税费、杂费,买受人不能主张在本次拍卖成交款中清偿,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758-****6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8-****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