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主城区2024-2025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A3302260300024145001001]
项目名称: | **主**2024-2025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a4437c2d4b2011eeb0e0fa163e057a60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跃龙街**环西路68号 | 地址:**高新区**路 598 号 10-31 | ||||
联系人:郑海华 | 联系人:**** | ||||
电话:135****2400 | 电话:137****7735 | ||||
标段(包)名称: | **主**2024-2025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 标段(包)编号: | A330********241****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主**2024-2025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澄清修改公告 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的投标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主**2024-2025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交易登记号:A330********24145001)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40页“附表二.资信标评审表”中“3、业绩根据中标通知书(仅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时需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或项目管理合同或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进行确认,规模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体现不出规模的,投标人应视情况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施工图等资料作为补充,****委员会认定。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资料的,本项评审内容得 0分。合同只需提供封面和协议书、专用条款部分。”现修改为“3、业绩根据中标通知书(仅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时需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或监理合同或项目管理合同或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进行确认,规模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体现不出规模的,投标人应视情况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施工图等资料作为补充,****委员会认定。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资料的,本项评审内容得 0分。合同只需提供封面和协议书、专用条款部分。” 2、招标文件内相同之处作同样修改。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2024年9月23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县****办公室 | 电话: | 0574-****1813 | ||
信息来源: | **县公共**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4-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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