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沙县区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及2023-2024年度标定地价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区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及2023-2024年度标定地价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区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及2023-2024年度标定地价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区建国路10号
联系方式:0598-****890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区五四路89****广场20F02单元
联系方式:139****90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1 | **区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及2023-2024年度标定地价采购项目 | 1(项) | ¥666,000.00 | ¥666,000.00 | 根据《****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89号,将开展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和2023、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工作。 服务范围:㈠全面更**镇基准地价 应严格按照《自然**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自然**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地基准地价的全面更新、公布和备案工作,其中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单独定级估价。本次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期日定为 2024年1月1日。经批准发布的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应在15 个工作日内,在**基准地价备案系统完成电子化备案。 ㈡更**镇标定地价 应严格按照《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自然**价格评估通则》 (TD/T 1061-2021)、《**省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于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标定地价的更**公布工作。标定地价每年更新一次,每三年之内,除首次评估外,其余更新评估可按要求编制简要报告。本次2024年标定地价评估期日定为 2024 年1月1日。 我区未更新2023年标定地价,本次应一并补充,2023年标定地价评估期日定为 2023年1月1日。 |
合同金额: 66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0日至2025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市**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
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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