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招标人为****,****政府专债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2.1.2项目编号:****;2.1.3采购设备:一标段: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1台、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1套、除颤监护仪1台、眼科A/B超声诊断仪1套、非接触式眼压计1台;二标段: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2台、全高清电子内镜系统1套、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1套、台式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1台、便携式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1台、心电监护仪2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5台、除颤仪(AED)5台、车载心电监护仪5台、12导心电图机5台、转运呼吸机5台、电动吸痰器5台、制氧机(10L)2台、红外线治疗仪5台、理疗床10张、中频理疗仪2台、电针仪5台、动态血压检测仪1台、动态心电图机1台。2.1.4交货地点:****医院;****医院分院及辐射点。2.1.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2.1.6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一家投标单位只可中标其中的1个标段,以评审前后顺序为准。
2.2 招标范围:以上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a.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b.****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c.投标单位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可不附,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a.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4 09:00:00至 2024-09-29 09:00:00(**时间,下同),登录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6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地址:**县建设大街与511国道交叉口东200米**,联系人:李鑫伟,电话:0313-****123,电子邮箱:****@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桥****广场408室,联系人:闫**,电话:157****5555,电子邮箱:****@163.com。
8.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455。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1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1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11.2第三方交易平台收费标准:无; 11.3本次招标收费标准:免费。
12. 其他公示内容
12.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设备技术服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2.3本项目评标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建设大街与511国道交叉口东200米** | 地址: | **市桥****广场408室 |
邮编: | 07665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李鑫伟 | 联系人: | 闫** |
电话: | 0313-****123 | 电话: | 157****555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电子邮件: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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