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王现珍
编制单位:****
法人代表:王现珍
项目负责人:王现珍
建设单位
电话:185****0507
传真:185****0507
邮编:253100
地址:**省**市**县王杲铺镇肖屯村
****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为**项目,环评设计中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建筑面积5514m2,占地为建设用地。****政府关于****用地类型******局关于****选址证明,本项目占地为工矿用地,符合王杲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购置粉碎机、续料机、甩干机、挤出机、切粒机、上料机、烧网机、封口机等设备共计30台(套),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2019年3月,企业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写完成了《****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1月25日,****服务局以平审批建审〔2019〕21号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生产车间北部1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竣工,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室20平方米。购置粉碎机、续料机、甩干机、挤出机、切粒机、上料机、烧网机、封口机等设备共计17台(套),产能达到年产85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2024年7月19日,****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426MA3MCEB49P001Q),2024年9月1日至9月6日,项目进行调试工作。
2024年9月,****启动年产85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并进行自查,委托******公司承担本项目验收监测工作。于2024年9月3日~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测。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在检测结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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