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仙源至温水镇天然气主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遵市发改审批〔2024〕5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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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关于仙源至温水镇天然气主管道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公司之间管道的互联互通,提高**县天然气企业多气源供气保障能力,降低全县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气成本,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仙源至温水镇天然气主管道工程项目。现就有关内容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二、项目编码:****。
三、建设地点:**市**县仙源镇、温水镇。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是**仙源至温水高压A级燃气管道约12km,采用D219.1×6.3无缝钢管,管道材质L245N,管道设计压力为4.0MPa;二是管线附属设施:在管道起点和末端各设置一座直埋式焊接球阀PN40DN200;三是一般穿越工程:管道道路穿越共计28次,穿越长度共计123.8m,穿越小河沟、沟渠共7次,长度共计53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建设项目及运行要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的要求,施工及运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防范风险事故,确保燃气施工使用安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文件:《******局关于仙源镇至温水镇天然气主管道工程项目不需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说明》、《天然气供应协议》等文件 。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根据本核准文件,按要求办理节能审查、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