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省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对锦绣文华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锦绣文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及概况:锦绣文华小区所处的位置,**:****花园界河,****花园界河,西至**路,北至南亭路。**:****路,****防疫站界河,西至直港**路,北至南亭路。总户数约1643户,总面积约22万平方米。
3.物业项目运营模式及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运行模式为包干制,具体物业收费标准由被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大会根据服务标准协商确定。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1.依法设立且现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业绩优良,信誉程度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参加。
2.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为 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
②报名地点:兴****社区。请在报名时领取锦绣文华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及锦绣文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评分标准。
3.请有意参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携带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交企业概况、经营管理业绩及现从事小区管理的服务合同;
⑤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⑥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送报名点审核。
4.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凡有黑榜记录的不得报名。
5.如****公司,****委员会征求委员意见决定。
6.****小组将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小组选聘前,拟选聘单位必须在9月30日下午5点前向业主大会指定账户或卡号缴存12万元整保证金,规定时间未打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如被选聘将自动转为小区考核履约保证金,未被选聘单位当日无息退还。
7.拟选聘单位缴报名费200元,无论是否选中,均不退还。
三、选聘方式
业主大会将根据泰建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委员会、业主****,****小组作出决定前,****小组成员如实介绍单位现状,同时对锦绣文华小区将来的服务管理进行陈述和下一步设想,选聘小组将根据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分者为选聘单位。
四、选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选聘时间:拟定于2024年10月11日下午2时30分
2.选聘地点:兴****社区
3.接受报名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9720
138****6960
**市****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